南阳医专关于转发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院)、联办校: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规范资助工作,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58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并结合11月13日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中职资助检查反馈信息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各系(部、院)、联办校要把受助学生资助资格核查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大龄受助学生(一年级19周岁以上以及二年级20周岁以上)、与其他学段学籍重复学生的核查,实时监控、长抓不懈。规范中职资助资金的受助范围、申报和审核程序、发放标准和中职资助卡的发放与管理,做好各个流程的记录,保存好受助学生的完整档案。学校将对各系(部、院)、联办校受助学生数据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对于虚报和不严格履行复查核实职责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各系(部、院)、联办校要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在11月24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资助中心邮箱。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检查的准备工作。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处)
南阳医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