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及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现将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展期办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例如:考上研究生、专升本的学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展期,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要求
2015年之前签订合同的借款毕业学生,在系统内仍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2015年之后(包含2015年)签订合同的借款毕业学生,在系统内只需修改贴息截止日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应变动。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9月27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报送纸质材料。9月27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原件(见附件2)、新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各系(院)负责资助老师处。
3.系(院)汇总办理展期学生材料,填写附件3并加盖系(院)行政公章,所有材料9月30日前统一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四、注意事项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升学贷款毕业生,按规定时间要求抓紧办理。
2.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报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展期手续如未按时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3.贷款毕业学生到新高校之后,如果还需要申请助学贷款,因为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学生无法使用原账号在系统上申请贷款,这些学生需要联系新录取高校院系或校级助学贷款经办人,在业务系统中新增学生信息,使用新账号申请助学贷款。
4.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0377-66086261。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