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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2-23 [来源]: [浏览次数]:

系(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4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即1月26日前)已经结清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资助范围内。

二、办理事项

1.免除利息:贷款学生2024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4年内产生的罚息。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4年新增利息,由承办银行退还给学生。

2.本金延期:2024年助学贷款本金到期的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则默认为按原合同的约定时间偿还贷款本金。

三、办理时间

贷款学生需于2024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到期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无需审批,即日生效。

四、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高校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

五、相关要求

系(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对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联系等渠道,对政策和流程做好精准宣传,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确保有意愿的学生能熟悉掌握申请流程,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送至每一位贷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