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例如:考上研究生、专升本的学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要求
2015年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2015年以后签订的合同(包含2015年),只需修改贴息截止日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应变动。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9月30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寄送纸质材料。9月28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见附件2)、新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各系(院)负责助学贷款老师处,系(院)汇总完毕后,统一交至校学生资助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按规定时间要求抓紧办理。
2.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寄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3.贷款毕业学生到新高校之后,如果还需要申请助学贷款,因为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学生无法使用原账号在系统上申请贷款,这些学生需要联系新录取高校院系或校级助学贷款经办人,在业务系统中新增学生信息,使用新账号申请助学贷款。
4.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0377-6608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