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关于做好
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神,为做好2022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广泛宣传,向每一位学生(含2022级新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指导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报《申请表》,同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http://gxzz.haedu.gov.cn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学生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2021年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重新申请。
3.小组评议。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核实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电子信息,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认定原则及依据要求,采用线上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根据量化评估结果,确定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相应等级,报各系(部、院)认定工作小组。
4.系(部、院)审核。各系(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提出认定结果。
5.系(部、院)公示。各系(部、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以及监督电话或邮箱信息,必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各系(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的认定结果,必须使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导出下载。公示的网页链接及照片发送至学生资助工作群。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6.信息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院)要将《系(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系(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系(部、院)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申请表》、《系(部、院)认定结果公示》、《系(部、院)认定工作报告》等资料整理完备,存档备查。
7.学校审核。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各系(部、院)报送的认定结果。
8.学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1日开始
2、系(部、院)认定及公示:9月1日—9月23日
3、材料报送:9月23日前
4、学校认定及公示:9月23日—9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学生申请时间、流程和重要作用,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辅导员特别是新生辅导员应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为契机,走进学生、关爱学生,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利用好资助政策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
2.关注重点。各系(部、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尤其是原建档立卡学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变故等特殊困难群体,确保应助尽助。
3.规范程序。为提高工作质效,避免手工录入出现漏报错报等现象,各系(部、院)要熟练掌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开展学生申请、信息录入、资格审查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核实,系(部、院)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
4.强化监督。各系(部、院)进一步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投诉渠道,做到各项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附件: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