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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办资助〔202046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5号)精神,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协商,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即日起,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有序组织、指导所辖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在疫情期间,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对所辖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并及时把未做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信息反馈给就读高校;各高校要及时联系要求本校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做好本校的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查找。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zxdk.cdb.com.cn),在“查询统计”菜单“学生信息查询”功能模块中导出“2020年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各高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具体登录网址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一致,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完成相关操作);

2.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3.变更信息确认。学生前往高校学生资助部门现场办理确认工作。高校学生资助部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在“高校服务”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各高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完成相关操作)。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化,退回更新后重新提交;如已更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

4.毕业确认审核。信息变更确认完成后,高校学生资助部门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针对疫情期间学生无法返校做毕业确认的情况,高校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让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之后(包括签字和按手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高校,完成毕业确认后由高校留存纸质版毕业确认表。

二、高校助学贷款错误信息修改

各高校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省资助中心审核(见附件1);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我中心,待审核汇总后交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统一进行审核(见附件2);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高校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可自行审核修改。                   

如需要进行贴息截止日期的修改,高校经办人应首先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提交申请,随后省资助中心将根据高校报送的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与系统内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高校负责人完成提交。考虑到各高校毕业确认工作的时间不同,对于借款学生基本信息需要修改时间也不一致,因此第一次上报修改错误信息时间定为621日之前,省资助中心于628日前核对完毕。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请各高校认真核对修改后的信息,发现修改有误的现象应及时反馈,除此之外,将不再进行修改。

请各高校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报送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压缩文件标注高校名称,电子邮件地址:hngxzxdk@qq.com)。报送时间如有变动就会另行通知。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各市、县(市、区)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四、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市、县(市、区)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在毕业确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1.省教育厅联系人:

徐晓伟,联系电话:0371-6579853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李昱衡,联系电话:0371-86580375(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系人:

乔艺芳,联系电话:0371-66000563

 

附件:1.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2.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2020417

 


附件1

 

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高校:(电子签章)

序号

学校名称

姓 名

身份证号

贷款合同号

错误贴息截止日期

正确贴息截止日期

备注

例:

郑州大学

张三

410121995120735126

1035156410121995120735126

2020630

2021630

 

 

 

 

 

 

 

 

 

 

 

 

 

 

 

 

 

 

 

 

 

 

 

 

 

 

 

 

 

 

 

 

 

 

 

 

 

 

 

 

 

 

填报日期                   

 


附件2

 

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高校:(电子签章)

序号

学校名称

姓 名

身份证号

贷款合同号

错误合同到期日期

正确合同到期日期

备注

例:

郑州大学

张三

410121995120735126

1035156410121995120735126

2025920

2026920

 

 

 

 

 

 

 

 

 

 

 

 

 

 

 

 

 

 

 

 

 

 

 

 

 

 

 

 

 

 

 

 

 

 

 

 

 

 

 

 

 

 

 

 

 

 

 

 

 

 

 

 

 

 

 

 

 

 

填报日期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4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