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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展期手续说明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1-09-15 [来源]: [浏览次数]:

办理展期手续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并在录取高校报到注册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前往录取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二、在录取高校办理完相关确认手续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应盖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到原贷款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展期申请,申请展期时间截至到10月20日。

三、办理展期手续的学生在专升本或研究生毕业后开始还款,如果继续攻读学位需要重新办理展期手续。

四、申请展期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3.展期申请表两份(加盖原所在学校资助中心公章)。

展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