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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暑期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2-06-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贷款学生进行家访和调研的通知》(豫教资〔2009〕17号)精神,结合我校2011年首批学生贷款到期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通过暑期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对贷款学生进行入户调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调研对象和内容

此次调查对象是我校已经构成欠息违约以及贷款即将到期的的贷款毕业生;(相关数据各系可从助学贷款系统“贷后管理”-“催款管理”中查询),重点是2011年9月14日贷款到期但尚未按期还款还息的学生。

调研内容主要涉及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已毕业学生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情况(就业单位等)、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等)以及拟还款意向等,对已经欠息的学生进行提醒,催促其尽快还息;对贷款即将到期的学生,要告知学生还款还息方法、时间,提醒学生按时还本付息,避免造成违约。

二、活动组织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由学生处统一组织,由各系(院)具体安排实施,活动人员以各系资助专干、辅导员、学生干部为主,其他教职工也可积极参与。

三、调查要求

1、各系应于2012年7月6日之前将参与活动人员名单上报至校学贷中心,为了工作方便,学校将统一为相关人员开具《介绍信》。

2、参加社会实践的调研人员应按照活动要求详细向欠息欠款学生传达相关政策,解释相关问题,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填写《南阳医专贷款学生入户调查表》。

3、各系于2012年9月10日之前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和调查表等记录材料以及调查报告(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调研取得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报送至校学贷中心。

2011年首批贷款到期学生的还本付息情况已经影响到我校助学贷款风险保证金的回收问题,与学校各方面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各系务必要切实重视本次活动,特别是针对贷款到期而又没有及时还本付息已经造成违约的学生,一定要安排专人进行家访调研,想尽一切办法降低违约率。学校将结合此次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把各系调查及还贷还息情况纳入系(部)资助工作考核,并将在开学初对此次活动成果进行总结评比,对表现突出的系、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此外,学校将把评比结果和国家奖助学金及贷款名额发放挂钩。希望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以此次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南阳医专学生处

2012-06-29

附件1:南阳医专贷款学生入户调查表

附件2:南阳医专201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