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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2-06-13 [来源]: [浏览次数]:

宛医专学工[2012]7号

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大学生的关心,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应贷尽贷”的原则,保证每一个有贷款意愿的学生能够顺利贷款;强化管理责任,严格审批手续,规范申请程序,开展诚信教育,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请范围

在我校学习且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含五年制后二年、3+2后二年)。

三、申请金额及要求

贷款学生只能申请当年所需学费和住宿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每年贷款申请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能低于1000元。

四、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向所在系(院)提交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书,系(院)汇总学生申请书后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诚信意识、有无违纪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申请。

2、系(院)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非初次贷款的学生可直接登录该系统,用户名为13781+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初次贷款学生要首先进行注册,填写真实资料。注册时应注意,“大学生所在区域”选河南省南阳市,“学校”选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生号”为学生高考准考证号,由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组成。

3、在校生(老生)2012年度网上申请时间为6月12日—30日,6月30日前各系(院)资助专干要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bms.cdb.com.cn),对本系(院)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批。2012级新生助学贷款在9月份报到后通过绿色通道实施,程序与在校生一样。新生贷款申请审批时间截止2012年9月30日。请各系(院)认真做好时间安排,不能因为个别系(院)的特殊情况影响全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4、各系(院)自行安排网上申请通过学生上网打印《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办理。在9月30日前,各系(院)应将填写完整的本年度所有申请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收齐、排序、整理,加盖公章后留存各系(院)存档备查。

5、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利用假期时间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相关要求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再次贷款学生不能使用上年度证明材料,也必须重新准备。

6、贷款合同的签订、贷款借据填写、贷款发放等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掌握政策,阳光操作。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召开班会,向所有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讲清申请审批程序,使学生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便利之处,使学生明白贷款办理的程序、方法、流程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2、认真审核,资料真实,信息准确。

申请贷款的学生要真实、规范地填写所有信息资料,并提供《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各系(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度。要对贷款学生信息严格把关,在审批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审批表》、学籍档案、贷款系统这三个地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不能予以审批。申请学生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持有临时身份证的学生不予审批。

南阳医专学生处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