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新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复查核实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受助学生数据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系(部)报送附件表格1、2、3。所报表格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于2013年3月4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zxnyyz@126.com邮箱。
二、各系(部)要把受助学生资助资格核查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实时监控、长抓不懈。学校将对各系(部)受助学生数据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对于虚报和不严格履行复查核实职责的系(部),将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请系(部)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次复查核实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报表。
附件:关于复查核实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受助学生数据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3号)
南阳医专资助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