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结合我校实际,贯彻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扩大免学费、完善助学金政策,现将《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三年九月一日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