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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对2015年度资助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6-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提高资助工作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含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依据《南阳医专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该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评价和附加评价两部分,所有指标划分为A、B两类,满分110分,考察范围涵盖2015全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请各系(院)据此开展自查和材料整理工作,同时提供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全面反映2015年度本系(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内所附材料应依据此时间范围进行编选。

二、指标打分

A类指标由校资助中心直接打分;B类指标由各系(院)根据考核指标要求提供2015年的材料供打分,缺少任一项材料的系(院),该项指标不得分。被抽查的系(院),其B类指标的最终得分需在实地复查的基础上结合自查报告所附材料综合评定。

三、时间安排

今年的考核工作从5月23日开始至6月8日结束。

分为系(院)自查、资助中心复评和抽查两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系(院)自查,时间安排为5月23日-5月29日。各系(院)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本校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逐项自查打分,同时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系(院)资助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各系(院)在自查结束后将书面总结、考核指标评分表(只填写B类指标自评分值,其它不填)及各B类指标评分的依据资料按考核指标的先后顺序装订成自查报告(大小为A4幅面,为方便评分,要求每项指标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前需单独插入一张空白纸进行分隔,空白纸上应注明三级指标编号及名称,没有三级指标的按照二级指标编号填写,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务须简洁、详实、针对性强),于5月30日前报至校资助中心。

第二阶段:复评和实地检查,时间安排为5月30日-6月8日。本阶段由资助中心针对系(院)的自查报告以及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复评打分,并对部分系(院)进行实地考核。

四、考核结果划分及奖励措施

学校将根据各系(院)的考核得分情况,评选出考核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根据2015年度学生贷款情况和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对各系(院)进行奖励,用于宣传教育、通讯、办公消耗、寒暑假家访等日常业务支出。

对各系(院)资助管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获奖系(院)各2人,其他各1人,学生处2人。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本系(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附件:南阳医专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