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医专学字〔2024〕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为2024级学生降级转专业。
(二)普通类专业可以在普通类专业内互转;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可以在对口类专业内互转;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可以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内互转,转入后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审批计划。
(三)在校期间已有转专业经历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于9月8日—9月18日向所在系(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在达到转专业基本条件下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退役复学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自主就业证明。
休学创业复学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创业期间注册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创业总结报告:提交创业期间的经营情况、成果说明(如项目介绍、营收证明、团队构成等);
3.其他佐证材料:如股权证明、合作协议、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如有)。
(二)转出系(院)初审
各系(院)依照《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通知学生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降级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转出系(院)根据拟转入系(院)接收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确定后,打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汇总表》(见附件4),由各系(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系(院)盖章后于9月19日之前交学生处学籍室(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
(三)学生处复核
学生处对转出学生进行基本资格复核,并根据学生申请的转入专业,于9月23日将名单反馈给拟转入系(院)。
(四)转入系(院)考核
9月24日—9月27日,转入系(院)根据学生处复核结果和本系(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考核。未经考核程序(笔试或面试)不得接收任何转专业学生(包括退役复学转专业学生、休学创业复学转专业学生)。考核时间根据通知在统一时间段内进行,各系(院)考核地点原则上应安排在有监控的教室,考核过程由各系(院)联系教务处全程进行监控。如需在会议室、实训室、操场等无监控的场所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
(五)结果公示、上报
各系(院)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排名和已公布的可转入学生数量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打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汇总表》(见附件4),于9月30日前上报学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
(六)学校审定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七)手续办理
经学校审定的转专业学生,由转入系(院)通知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成绩认定、档案移交等手续。学生应在转专业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对转专业和放弃转专业的有关异动过程应在学籍档案中如实记载。
三、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各系(院)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周密组织,严格考核选拔,并及时公示考核通过名单,接受师生监督,避免舆情发生。
(二)各系(院)在考核结束后,要对本系(院)转专业工作形成报告,经书记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提交到学生处学籍室(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报告应包括本系(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方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及公示截图等内容。考核过程所有材料系(院)做好留存,以备学校及省教育厅学籍检查。
附件:1.各系(院)计划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2.各系(院)考核方式一览表
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降级转专业申请表
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