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宛医专学字〔2017〕29号),经相关系(部、院)核查、学生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万博华等3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对赵嘉欣等28名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高晓等3名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31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九条规定,万博华等34位同学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南阳医专学生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