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宛医专学字〔2023〕40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系(院)审核上报、学生处汇总、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张高佳等208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处反映。联系电话:0377-63526386,0377-63526387。
附件:2023级学生第二学期转专业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南阳医专学生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