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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2023春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后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关于以“开学第一课”为重点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系列教育引导活动的工作方案》及我校《关于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准确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打造和谐稳定校园,学生处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31日—430日。

二、排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各系院复印表格后发放到每班(表格见附件一),具体排查方式,依据四级预警网络,采用三访一谈:心理专干、辅导员、班主任通过走访课堂、走访宿舍、线上访问家庭、与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同时,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根据表中所列内容,排查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1、请各系院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于3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2023学年春期心理问题排查清单(附件二)到钉钉的心理工作群。

2、请各系院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本系院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及早发现、疏导纾解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3、排查结束,将本次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本次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排查结果及分析、采取的措施等,认真总结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排查的方法和手段。请于430日前将所在的各系院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见附件二)报送学生处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

4、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各系院要安排专人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严重程度,尝试帮助其解决问题或者上报;如果发现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请及时与家长、相关部门及学生处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取得联系。

四、排查的重点内容

1、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这是最严重的心理危机信号,请千万不可忽视这类信息。

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严重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生理疾病,但治疗周期长而个人又很痛苦的学生。

5、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过伤害、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6、近期恋爱关系破裂而遭受严重打击的学生。

7、与他人纷争而感到丧失“尊严”并引起愤怒、寻求报复的学生。

8、感到极度孤独绝望,有一种走投无路的感觉,自认为没有谁可以帮助自己的学生。例如性格非常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在与人交谈中,明显地表现出语无伦次或答非所问的学生。

10、因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等原因而严重自卑的学生。

11、具有暴力倾向或暴力行为的学生。

12、经常酗酒或网络成瘾的学生。

13、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责任重大,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严格保密”的原则,将此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2、对于正在或即将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要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配合家长联系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情况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对有突出心理问题的学生,请及时主动与
学生处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63526270,联系人:褚宛玉 乔永平 孙雪莹 张童童

附件一:南阳医专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

附件二: 2023年春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

南阳医专学生处

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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