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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0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方便有还款意愿的贷款毕业生在离校前还款,现将2022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2022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1110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1062人。

二、还款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在2022年6月15日前,贷款毕业生申请还款,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

三、还款方式及流程

(一)线上通过个人手机支付宝还款

1.网上申请。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根据个人贷款类型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并完成网上提前还款申请。

2.个人支付宝还款。完成网上提前还款申请后,于当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进行还款。登录手机“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关注”“在线还款”,按照提示完成还款。

(二)线下通过POS机刷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贷款展期

展期即延期,指在校期间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展期期间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资助中心会在每年9月初将办理展期所需的材料、表格等以通知的形式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公布,需办理展期的学生自行下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回学生资助管理资助中心。未能按时将材料按要求报送我校资助中心的学生将无法办理展期。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助学贷款还款政策、还款方式及流程的宣传,让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熟悉还款时间和操作流程,尊重学生个人还款意愿,鼓励有偿还能力的毕业生在离校前提前还款。

(二)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各系、院要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座谈、专题活动等形式,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感恩和信用意识教育,用榜样的言行、生动的案例教育学生,让学生清楚诚信还款的意义和违约后果,帮助学生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形成“诚实为本,信誉为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