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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参加南阳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豫医保【2021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南阳市《关于印发2021年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目标及考评方案的通知》(宛医保监【20216号)等要求,现对我校大学生参加南阳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院)认真落实学生医保参保工作。

一、参保对象: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320//生,按年交费。

三、医保待遇享受期限:202211日至20221231

四、参保时间与方法:

1、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1129日,在校学生即日起下载农业银行掌上银行APP,扫描下方二维码(后附二维码),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缴费。各系(部、院)在11月底采集完信息,填写缴费名单和制卡名单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保健中心,逾期学校不再集中办理。

2、在原籍已办理新农合、居民医保者,只续费即可,学生在校期间凭身份证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在原籍未参保办卡学生需重新采集信息,缴费后办理社保卡。外省学生需办理社保卡。我校学生在原籍被扶贫、民政等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可随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3、外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为就医享受医保方便,建议在我校参保,不在户籍地参保。

4、对已经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要求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提供已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凭证递交给辅导员班主任即可。不愿意参保的学生填写不愿参保声明书,各系(部、院)做好登记台账,并报学生处处心理咨询保健中心邮箱,由学校汇总报卧龙区医疗保险局市直居民科。

5、请各系(部、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医保政策告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在校学生应保尽保,不遗漏一个学生。

                                             

附件1:异地参保学生个人承诺书

附件2:全民参保计划不愿参保人员声明

附件3:异地参保学生名单

附件4:不愿参保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1.10.1


附件1

异地参保学生个人承诺书

本人——,系————学生,性别——,身份账号——,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在原籍参保。如与事实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全民参保计划不愿参保人员声明

我叫——,系————学生,性别——,身份账号——,本人不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声明人:——(签名)

校协管员:——(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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