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鹤琪等7位同学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王鹤琪,女,16岁,南阳市新野县人,中专部20级药剂2班学生;虎嘉帅,男,17岁,南阳市方城县人,中专部20级药剂2班学生;刘贇涵,女,16岁,南阳市卧龙区人,中专部20级护理9班学生;徐冰莹,女,16岁,南阳市内乡县人,中专部20级护理9班学生;杨苗苗,女,15岁,南阳市南召县人,中专部20级护理9班学生;李楠楠,女,16岁,南阳市宛城区人,中专部19级药剂2班学生;黄冰冰,女,16岁,南阳市唐河县人,中专部19级护理9班学生。
经查,王鹤琪等7位同学未办理请假手续连续两周以上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但一直未办理退学手续,此行为已违反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王鹤琪等7位同学进行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原所在系说明情况,逾期未到校说明情况者,该公告视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退学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