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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关于评选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1-06-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团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效显著;

4.热爱辅导员工作,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含4年),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5.已经获得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 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2份,专职辅导员任职资格证书、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四年来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 申报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3.申报以系(部)为单位,各系(部)申报名额为1人。5月17日各系部将纸质材料报送学工部并将所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送。

4.5月19日学校将确定的上报人员公示,5月20日上报省高校工委。

中共南阳医专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