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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数据上报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6-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南阳市资助中心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秋期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的数据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5〕146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金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5〕147号)文件要求,各相关系(部)根据学生处学籍室提供的有正常学籍的学生数据,结合本系(部)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情况,对系(部)内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信息予以汇总上报。免学费资助对象为所有中专阶段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和扣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后15%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在15%比例内)。填报数据表格、内容、格式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

按市资助中心要求,2016年秋期老生信息在9月20日前截止上报,2016年秋期入校新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报需在2016年10月20日前截止上报。依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各相关系(部)应在10月10日前上报新生数据。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