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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2-09-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

2012级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

通 知

各相关处(室)、系(部、院):

为进一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2〕24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83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2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和学籍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清理清查招生工作中各种违规舞弊行为的有力措施。通过审核比对新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像片、身份证件等材料,及时查找并处理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及体制外违规招生、中介欺诈等行为;严禁将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重要性,清醒地认识到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舞弊行为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危害性,要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为加强对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1、校级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方家选

副组长:徐持华 张国良

成 员:孟晓红 田 端 姚 刚 高明资 韩开阳 秦玖刚

梁 武 张少羽 张明丽 梁顺平 杨明勋 邵书燕

黄文海 时 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孟晓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系(部、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系级新生复查工作小组

㈡复查时间:2012年9月25日—10月25日

㈢复查范围和对象:2012级已报到的全体普通本、专科(含对口)、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新生。

㈣复查办法及要求:

1、照片及档案信息复查。新生复查工作以系(部、院)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系(部、院)要认真遵照有关文件精神,将新生入学时填写的《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

对于普通本、专科(含对口)学生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同时各系(部、院)还需将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见附件1)张贴在学生宿舍房间和班级固定教室(一经张贴不得撕毁),一方面便于新生互相认识,另一方面互相监督。各系(部、院)负责照片复查的老师须在两人以上,要认真负责,核对无误后,在新生复查结果上签字。各系(部、院)要严格复核新生入学资格,加大对重姓名重身份证号学生(简称重名重号)的复核力度,对与在校生重名重号的新生暂时不予注册学籍,待涉及重名重号的相关学校查明情况后再予注册。

对于五年一贯制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四对照”的原则进行复查;对于三二分段制升段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考生本人相对照进行复查。学生提供的身份证号与审批表上身份证号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注册。

2、身体复查。9月5日—10月17日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复查。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

3、档案信息检查。10月22日,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系(部、院)及新生复查工作小组的配合下以班为单位进一步通过认真抽查、审核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和优惠照顾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和本人照片材料相一致。同时将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与高考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以及学生档案从笔迹、电子像片到所填内容(如身份证号、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详细对照,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单独核实。每小组复查后将复查结果签字后报学生处。

4、对高考加分考生进行复查。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各系(部、院)要对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的资格和成绩等进行复查,重点核查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

5、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学校确立投诉处理机制,复查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落实后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处理意见。除了自查外,学校还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举报工作(电话:纪委63526317、学生处63526251、招生办63526359),举报不受时间限制,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6、复查工作结束后,各系(部、院)要在10月25日前进行认真总结(包括领导机构、组织方式、复查结果及处理办法等内容),并将书面材料报学生处备案。对个别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报到所需材料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要高度重视,认真查验,及时核对。查出的问题学生填入《2012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新生复查的记录由学生处存档,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要严格管理,以备随时查阅。对于新生转专业的由转出系(部、院)及时将转专业的学生信息汇总报学生处审核批准后分别提供给转入系(部、院)及相关处室,确保学生信息准确传递,不遗漏。

㈤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系(部、院)在新生复查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对规定的复查对象和范围要周密安排,不留死角。在复查的程序和方法上,要严密周全,便于操作,既不能冤枉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也不能放掉一个舞弊的学生。参与复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参与舞弊的工作人员按高考作弊论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者的责任。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所查出的舞弊学生的档案应交新生入学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封存备查,不得流失,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复查结果由学生处于10月底按要求报省教育厅。

二、切实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㈠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各系(部、院)根据学校招生办提供的省级招生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对新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将转专业学生、已进行信息纠错的学生信息统一报学生处学籍室,学籍室在各系(部、院)审核的基础上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本校入校的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未在教育部录取数据库备案的新生、复查后不符合条件的新生,不予以注册。经过复查合格的本科新生学籍于9月底完成注册,专科新生于10月20日前完成注册,取得学籍。已注册的学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查询。学校将坚决杜绝、查处不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就全部注册学籍的做法。

㈡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各系(部、院)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办学〔2012〕248号)精神,将二、三年级在校专科生基本情况逐级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学籍室,学籍室审核后于10月25日前将在校生新学年学籍进行电子注册。确保在校生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制,完善问责机制。对弄虚作假、将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等造成的不良后果,系(部、院)要承担直接责任。学校要加强校内招生、教务、学生、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9月25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姓 名:

考生号:

专 业:

学 历:

说明

1.张贴目的:统一张贴普通高招录取新生电子档案照片是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2.张贴格式:2寸彩色照片,照片下面注明学生姓名、考生号、专业、学历层次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张贴位置:学生宿舍房间和班级固定教室内醒目位置。

4.张贴期限:从新生报到之日起至当年12月底。

5.监督举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学生,请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举报。

学校举报电话: 学校举报邮箱:

附件2:

201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准考证号

分数

毕业中学

复查结果

拟处理意见

学生照片信息复查结果:

系(部、院)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注:1、本表一式两份,系(部、院)、学生处各存一份。

2、“复查结果”包括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