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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朱成彤等12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0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对朱成彤等12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查:朱成彤,女,18岁,南阳市西峡县人,中职教育部20级护理13班学生;

华阳,女,17岁,南阳市邓州市人,中职教育部21级药剂2班学生;

赵婉婷,女,16岁,南阳市新野县人,中职教育部21级护理9班学生;

余美,女,17岁,南阳市西峡县人,中职教育部21级护理3班学生;

牛虹云,女,16岁,南阳市方城县人,中职教育部21级护理3班学生;

王博,男,17岁,南阳市新野县人,中职教育部21级护理14班学生;

郭笑榕,女,16岁,南阳市西峡县人,中职教育部21级护理3班学生;

高青好,女,17岁,洛阳市栾川县人,中职教育部20级护理6班学生;

黄戈晖,女,16岁,南阳市宛城区人,中职教育部21级护理6班学生;

张冬阳,男,16岁,南阳市宛城区人,中职教育部21级药剂3班学生;

吴双,女,17岁,南阳市南召县人,中职教育部21级药剂1班学生;

杨林焱,女,17岁,驻马店市泌阳县人,中职教育部20级助产班学生;

朱成彤等以上12同学,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连续超过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班主任与家长多次联系,至今未到校完善手续。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朱成彤12同学退学处理。

决定通过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网页通知公告,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九条规定,朱成彤12同学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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