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成立南阳医专文明督查队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1-06-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宛医专学工〔2011〕1号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净化校园环境,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针对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管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文明修养,切实加强学生养成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医专校园文明督查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指 导 员:梁顺平

副指导员:付 煜、陈铁良、张明立、郭玉峰

大 队 长:杨洪飞(校学生会副主席)

副大队长:刘云良(校学生会副秘书长)

下设五个中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校园文明督查队应遵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南阳医专学生手册》、《南阳医专文明督查条例》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在校内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违纪现象进行教育和纠正;重点加强对课外时间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督查和管理,特别是做好上下午课前、午餐前后、下午课外活动、晚餐前后等五个时段及双休日的巡查,检查中对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登记。学生处于每周一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通过督查通报反馈至各系(部)。学期末,此考核结果将与系(部)学生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评优评先、学生本人操行成绩、评优评先及奖学金评比挂钩。具体督查内容:

1、维护学校公共场所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劝说、制止校园内公共场所发生的喧哗、吸烟、酗酒等影响其他学生生活、学习的行为及在校园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架骂人等行为。

2、倡导学生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抵制浪费水、电、粮食等不良行为。

3、倡导同学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制止踢门、楼内打球、损坏消防设施、破坏公物、墙上乱写乱画、践踏草坪、乱摘花草等不道德行为,制止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等车辆在校园乱停乱放的行为。

4、对校园内学生的行为仪表进行督查,制止学生衣冠不整、奇装异发、穿拖鞋、短裤、背心等服饰出入办公区域、教室、阅览室等行为及男女交往举止不文明等行为。

5、协助学校对学生食堂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并制止学生不文明就餐行为。

6、协助学校对学生出勤、课堂秩序、宿舍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7、协助学校检查学生的违纪行为,检查学生夜不归宿、处理违章用电、宿舍区内使用明火、翻越校园围墙、在宿舍打牌、打麻将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不文明行为。

扣分办法:

凡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者,每项每人次直接扣操行量化考核成绩2分。有损学校形象形象不良影响者最高可扣十分。

三、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六每天7:00-7:50;12:20—13:40;16:30—19:00;21:00—21:40;

2.周日10:00—12:00;14:30—17:00;20:00—21:40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于3月21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学生名单报学生处,由学生处选拔后组成校文明督队成员。(护理系、中医系、临床系推荐15名,药学系、医技系、针灸骨伤系、中专部推荐10名,要求所推荐学生操行成绩在良好以上,党、团员学生优先)

2、文明督查队员要做到文明执勤,既要坚持原则,以理服人,秉公执法,不讲私情,又要讲话和气、礼貌待人。

3、文明督查队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执勤要求开展工作,对校园内一切不文明行为进行大胆管理。

4、督查队员在执勤期间有权处理相关的问题,对不听劝阻者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学生处。

5、督查队员在执勤过程中,广大同学应积极给予配合,不得顶撞、辱骂甚至殴打督查队员,如有此类事件将按照学校校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进行通报;对于督查队员的违规行为同学们也应及时监督、反映。

6、督查队员在工作期间要佩戴袖章,认真履行职责,注重自身形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队员,学校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的队员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出队。

7、为了配合校文明督查队的工作,各系(部)需要求学生日常带学生证,凡未带学生证且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到现场或学生处办公室进行登记。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南阳医专学生处

2011年3月17日